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自采(2024)01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地块一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3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洛自采(2024)0103号 | 本工程施工图、答疑、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有限公司 | ******人民政府院内1号 | 982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7号安置小区地块一亮化工程 | 本工程施工图、答疑、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30日历天 | 李汤恩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胡育冬(组长)、陈春明、李继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95%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932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成交结果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街道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709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0379-******
******有限公司
监管部门联系人:祝先生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