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5-71 |
******管理局正大广场周边微改造工程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6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5月29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洛直政采磋商(2025)0062号-1该项目为正大广场北侧绿化带改造******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庞村镇洛偃快速通道与大谷路交叉口东南侧(洛阳天囿牡丹园内101室)2,1************管理局正大广场周边微改造工程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5日历天韦子杭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豫******102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伟(组长)、李晓燕、王啸(采购人代表)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80%计取; |
收费金额:14,560.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评审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十一室。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成交通知书加盖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签章。 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管理局 |
地址:洛阳市龙门大道6号 |
联系人: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1室 |
联系人:边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边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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