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4-43 |
| ******人民政府2024年新安县铁门镇陈村村、晁村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
| 5、评审日期:2024年09月30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新安政采磋商新(2******有限公司林州市采桑镇政府院内东三楼926,000.00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2024年新安县铁门镇陈村村、晁村村产业道路改造提升项目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0日历天孙战锋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豫******4256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刘俊娜、黄跃存、高丹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 收费金额:11,10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新安县铁门镇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九 都西路西元国际 19-1408 |
| 联系人:都女士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都女士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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