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和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按照《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决定对《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洛政通〔2019〕11号)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就该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5月7日-5月12日,如您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反馈至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来信请注明“禁煤区管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字样)。
一、联系电话:******
二、电子邮箱:******
三、邮寄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地址:洛阳市九都路立交桥328号;邮编:471000)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煤区管理的通告(洛政通〔2019〕11号)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