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学东校区初中部报告厅装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凭CA 数字证书(CA 密钥),登录市场主体系统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豫政采(2)******-1 | ******中学东校区初中部报告厅装修项目 | ****** | ****** | 是 | ******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
5.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工期:90日历天;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5.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2021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等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承诺函,格式自拟)
3.4.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注:响应单位需自行查询并附在响应文件内,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响应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查询网页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