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月11日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7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先进材料(橡胶)建设项目 | 汝阳县内埠镇西金庄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汝阳县内埠镇西金庄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包覆套、绝热材料,用于火箭发动机药柱的包覆、壳体的绝热等。项目利用已有的一座扶贫车间及办公楼等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 200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37.75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炼工序产生的粉尘,混炼、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刷胶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含二甲苯)。将混炼工序密炼机设置在密闭操作间内,密炼机投料口、开炼机、平板硫化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和软帘,刷胶间设置为密闭负压车间,刷胶废气由顶部抽风口收集,密炼机废气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其他有机废气共用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 5 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装置排放限值要求、《关于全省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的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橡胶废边角料。 分类暂存至厂区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环烷油包装桶、废二丁酯包装桶和废胶粘剂包装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 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东、南、北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