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5-8
******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3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安政采磋商(2025)0008号-1 |
******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有限公司 |
成都市锦江区月季街268号2栋10层1号 |
2,180,566.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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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水利局新安县2024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
采购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90日历天 |
冯绍珍 |
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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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亚军、谷晓存、周少飞(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23,805.66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lyggzyjy.ly.gov.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
2、投标人(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新安县新城北京路农业大厦三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新安县磁河路二排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9-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