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采竞磋-2024-167
******公安局技术装备配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38号-1 |
******公安局技术装备配备项目一标段 |
******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226 号 10 层 1014 号 |
888,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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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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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直政采磋商新(2024)0038号-2 |
******公安局技术装备配备项目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中兴路交叉口 楷林IFCC座1408室 |
371,000.00 |
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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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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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燕、侯睿、贾建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包1:6000元,包2:3000元
收费金额:9,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人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广厦中州国际商业5楼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