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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经济运行部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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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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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豫工信规〔2023〕3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和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4〕328号)安排部署,现组织开展2024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企业)遴选和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申报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单项冠军企业认定标准,相关指标按《管理办法》附件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列出的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认定重点领域的企业、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优先推荐。申报企业需为在河南省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
(二)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相关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特殊通道或捷径,请企业谨防不良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二、复核评价工作
各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2021年认定的第六批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单项冠军产品企业填报申请书并进行初核。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一步把关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单位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复核初审工作。
中央驻豫企业由总部负责组织推荐和复核工作。
(二)材料要求
企业需如实、自主填写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按要求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审核把关
按照“谁推荐、谁核查、谁负责”的原则,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申请、复核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四)报送方式
申请和复核材料均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通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在线报送系统在线填写上传相关材料;经组织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填报参见报送系统主页说明);线下、线上填报材料应保持一致。
(五)截止时间
拟申报企业请于9月19日前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含复核企业)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和骑缝章)纸质版一式2份与申请书加章后扫描电子版、申请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高新区经济运行部企业服务科(火炬大厦b302),逾期不予受理。
同时申报企业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联系方式:蔡洁颖******
邮箱:******
线上报送系统技术咨询:010—******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认定重点领域(2024年)
2.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3.申请汇总表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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