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月7日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建筑骨料生产线 | 汝阳县付店镇马庙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建筑骨料生产线项目,总投600万元,环保投资23.5万元。 | (一)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筛分、洗砂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洒水降尘,严禁外排;筛分、洗砂废水经导流渠进入污水池进行脱泥处理后循环使用,严禁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二)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是原料卸料产生的粉尘和下料、破碎、落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原料卸料在四周设置雾化喷淋设施,散落地面粉尘应及时清扫,防止二次扬尘产生;下料、破碎、落料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封闭,上方设置集气罩,经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浓度及速率限值要求。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泥饼、生活垃圾等。严格按照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除尘灰、泥饼等在固废暂存区集中收集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鄂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振动筛、废气处理措施配套风机、污水池配套机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