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审[2024]02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河南汝阳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并已在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洛阳市汝阳县三屯镇和王坪乡境内,总装机容量1200MW,上水库位于北汝河一级支流红椿河支沟马槽沟内,下水库位于马兰河支沟外沟内,输水系统布置于上水库马槽沟与下水库马兰河支沟外沟之间的山体内,项目主要承担河南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总占地面积274.88hm2,施工期5年10个月,工程总投资875204.83亿元,环保投资11194.28万元。
二、《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优化工程布置,严格控制施工占地规模,避免对占地区外森林、灌丛草场等施工范围外生态系统的植被破坏;适时开展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占地实施植被恢复。区域陆生动植物保护严格执行避让、减缓、恢复和管理、监测等保护措施,通过调整工程施工时段,划定施工范围,设置警示牌等保护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安装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实现在线监控,切实保障下泄生态流量,满足下游河道生态需水要求。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污)水主要包括砂石加工生产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基坑废水、含油废水、洞室排水、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等。施工期砂石料加工废水采取“高效浓缩混凝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砂石加工系统,禁止外排;混凝土生产系统废水经“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处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含油废水经“气浮+隔油法”处理后回用于工程机械设备和维修场地冲洗,禁止外排;地下洞室排水采用“混凝沉淀一体化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基坑排水采取投加混凝剂和助凝剂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用水,禁止外排。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用“A2O+MBBR 一体化工艺”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禁止外排。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中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七个100%”防尘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挖、爆破、土石方作业粉尘、堆存场扬尘、砂石加工系统粉尘、混凝土系统粉尘、施工机械设备粉尘、交通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等。开挖、爆破、土石方作业粉尘和堆存场扬尘采取高压喷雾设备和高压喷雾车进行洒水降尘,堆存场采用帆布覆盖防尘措施;混凝土拌合系统、砂石加工系统采取封闭作业、配套袋式除尘器、固定式喷雾设备和洒水车洒水降尘等措施;交通运输道路采取路面硬化,物料运输采用密闭管理,厂房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上述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1/418-201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相关规定。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爆破噪声、砂石料加工和混凝土生产等生产加工系统运行噪声,开挖、填筑和运输设备产生的噪声。爆破噪声采取减少爆破药量、调整爆破方向和禁止夜间爆破的降噪措施;开挖、填筑和运输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控制禁鸣路段和控制车速措施;上述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1类标准要求。砂石料加工、混凝土生产加工系统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基础减震、安装隔音装置和设置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固废、一般固废贮存技术规范设置暂存场所,各类固废分类堆存,及时处置。一般固废包括施工期、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乡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交由有质资的单位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油泥、含油棉纱和毛毡,经危废暂存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6、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在移民安置过程中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加强移民新址生态保护、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污水处理与生活垃圾处置等措施,落实迁复建工程环保措施。
7、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要求,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8、你公司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五、环境监测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六、该项目涉及发改、规划、国土、安监、住建、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禁止建设。
七、建设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审批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如果今后国家或省、市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工程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现场监察,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项目在试运行前应依规向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参与监督。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