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水滑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4年1月22日。
电 话:0379—******
通讯地址:新安县农业大厦二楼 新安县环保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0吨水滑石建设项目 |
新安县产业集聚区 |
******有限公司 |
洛阳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安县产业集聚区,本项目利用一车间现有耐高温氢氧化铝生产线相关设备进行建设,并新增设备高速混合机、导热油炉、气流磨,公用工程依托厂区现有。项目采用“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水菱镁石、分散剂—配料—除铁—研磨—改性—压滤—高速混合—干燥—粉碎—包装—水滑石”工艺,年产水滑石5000吨。厂区一车间占地面积约5600平方米,总投资3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1、入料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排放限值要求。旋转闪蒸干燥、气流磨废气设置密闭集气管收集,包装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项目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设置低氮燃烧器+FGR烟气再循环系统,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特别排放限值;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压滤废水经洗水处理装置“陶瓷膜过滤器+反渗透”处理后,纯水回用于洗涤工序,反渗透浓液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新增纯水制备反渗透浓水排至厂区总排口。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有限公司处理。 3、本项目应采取基础减震、车间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西厂界、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小学等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6、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7、本项目若涉国土、规划、林业、水利、安全及文物保护的相关事项,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8、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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